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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某某局疏于对倾倒垃圾污染第四排水沟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05-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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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本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贺兰县境内第四排水沟流经常信乡张亮村段(原种场农3队)水体及岸坡倾倒生活垃圾、废旧农用薄膜且未及时清理,妨碍水域岸线管理,污染沟渠环境,贺兰县某某局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审查,本院遂向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贺兰县某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赶赴实地察看,并与原种场商议,组织人员于3月16日对污染沟段农用残膜倾倒点、垃圾倾倒点和农用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下一步县河长办将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开展对沟渠的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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