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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2021-09-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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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20211-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11-6月,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件,同比上升112.5%另外补录填报1件,补录主动过问1件,未填报人员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工作,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履行一岗双责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示范带动全体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1-6月记录报告的17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4件,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2,合计占记录报告总数的35.29%

通过强化学习教育,督察通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过问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利用电话彩铃、新媒体作品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自查补报工作,自查补报2018年以来符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要求而没有进行及时填报的事项2件。院领导带头宣讲三个规定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签订公开承诺书,向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本院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认识到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广大检察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是我们工作环境的净化器,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检察人员的护身符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使执法、司法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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