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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公告
2021-09-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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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知敬畏、守规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防节日期间纪律作风问题发生,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特发如下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月饼、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二、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三、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办理私人事务、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五、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八、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借换届之机迎来送往,互相宴请。

请全体党员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严以修身、严格自律不逾底线、远离红线在一心一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中建功立业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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