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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01-10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安靖国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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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1月7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霞在吴忠市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大会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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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红寺堡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共办理各类案件1023件,其中受理案件449件,主动履职办理案件574件。

  ——服务大局彰显新作为。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100余条,依法立案审查5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3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推进年”活动,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等问题办理案件16件,治理恢复土地面积20余亩。全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现场观摩交流暨推进会在红寺堡召开。

  ——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在全市率先成立“五心”检察工作室,全力打造“解民忧”办案团队,办理民生类案件78件,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解民忧”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办理律师阻权类案件4件,在全区检察系统中实现该类案件零突破。8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1件案件被推荐参评全国典型案例。

  ——党建引领激发新活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建引领、活力检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形成“346”创建机制,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办理案件836件,占全年办案总数的86%。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组织,党建品牌入围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打开新视野。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9个,制定《关于案件信息、数据共享的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数据共享机制,梳理各类数据12万余条,发现各类案件线索453条,成案119件。数字检察工作做法多次被自治区检察院转发,7个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寺堡建设。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203人,同比分别上升74%、18%。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颠覆渗透破坏活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了上级院交办的赵某某等38人涉恶案。协同推进“反诈人民战争”,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犯罪2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6万元。积极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4人。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6件50人。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依法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要事来抓,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联合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督促涉案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1万元。深化“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监督恢复林草地70余亩,整治违规搭建羊圈20余处。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落实,针对石化企业无审批建设跨河输油管道、在河道修建拦水坝、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积极助力美丽红寺堡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联合辖区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工商联设立联系点,开展进企业走访9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困难13件次。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2人。积极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向行业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使4家长期未经营公司主动注销工商登记。以检察建议凝聚职能部门监管合力,推动实现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备案、规范经营,办理的二手车交易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全面深化溯源治理。围绕社会治理问题,办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案件21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对全区使用醇基等液体燃料的134家餐饮场所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摸底,监督回收醇基燃料约20650升;监督整治道路安全隐患39处,城市管网隐患45处,推动100余家餐饮商户与主管部门签订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协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防养老诈骗、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等各类普法宣传63场次,拍摄宣传视频4部,联合拍摄的反诈题材微电影《面具》荣获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三等奖,全国检察“三微”作品征集展播“优秀作品奖”和“最佳编剧奖”。

  二、突出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情怀

  将心比心化解信访矛盾。持续践行“枫桥经验”,以“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探索开展群众来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25件,办理的困境未成年人小静四姐妹综合救助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元化措施,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件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3件,邀请律师参与矛盾化解14件次,成功化解1件持续20年的信访矛盾。聚焦困难群体,与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合作,制定出台协作配合机制2项,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和综合帮扶,司法救助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做精做细做好传递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

  尽心尽力为民纾困解难。把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检验主题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检察实践,深入开展9个专项和3个配套“小专项”的“9+3”监督活动,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25件,协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损害赔偿70余万元。督促职能部门对已公开的10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有效维护了辖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未经检疫肉制品、葡萄酒产品虚假宣传等情形立案审查2件,提起首例网络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追回损害赔偿金2.68万元,护航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精心精细办好民生小案。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办法》,组建简易速裁办案组,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近50%,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不断做优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牵头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拟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实施办法》,对拟作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推行“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模式。开展集中训诫9批次,30人参与交通、社区志愿服务。积极落实行刑反相衔接机制,建议公安机关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11人,精准监督实现“罚当其过”。

  用心用情护航孩子成长。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闭环摸排救助机制,提请区委、政府出台《红寺堡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4件,移送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社会救助,对6名受侵害和陷入困境的儿童开展生活救助、入学安置、解决住房等全方位保障。开展入职查询142人,一般预防19件。联合团委开展“青雁护苗”计划,组建由社会志愿者牵头、家长、班主任、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法治副校长参与的“多对一”帮教团队65支,对具有校园欺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行为矫治80人次,共同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红寺堡样板”。办理的马某花、小欢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保护案被评为全区“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并被推荐上报全国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参选典型案例,根据该案改编的微电影《小花不小正盛开》荣获全区“五佳检察办案故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红寺堡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书写检察答卷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50人、不起诉91人。全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8%。监督立案7件,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监督撤案15件,提出侦查监督纠正意见6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4人。提出抗诉2件,审判活动违法书面纠正意见3件。核查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5人,针对刑罚执行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5件,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3件。办理的王某某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务实。坚持精准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断延伸监督深度。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用好支持起诉职能,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案件23件。应邀参与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等现场执行活动监督3场次,有效维护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逐步深化。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0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新途径,运用穿透式监督方式,透过行政审判执行监督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当等案件4件。会同各行政执法单位、司法局、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法律适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等问题深入交流,进一步凝聚规范行政执法共识,推动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认真履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神圣职责,高质效办理“4+10”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70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磋商解决31件,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完成问题整改71件,占总数的98%,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四、强化政治引领,在求真务实担当中展现检察形象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开展专题研讨14次,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红寺堡区检察院被市委推荐上报为“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先进集体”。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排查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17个。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通过“重点任务”“理论学习”“调查研究”“问题整改”“为民办实事”“周任务滚动”“六张清单”一体推进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组织集中学习22次,专题研讨14次,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融通发力、学思践悟。把“四下基层”作为推进主题教育重要抓手,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企业社区村组76人次,为民办实事16件,解决群众困难25个。坚持把检视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入查改突出问题18个,制定9项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执法办案的突出问题。

  全面激活队伍效能。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同步发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举办参加各类培训89场次。开展“匠心•匠艺•匠星”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品牌创建,依托“双导师”培养机制、检察官讲坛,强化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培育工匠精神。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连续3年举办“陕甘闽宁蒙”检察论坛,不断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1项理论调研课题获最高检立项,系全区检察机关唯一获最高检基础理论研究立项课题,2篇理论调研文章获最高检专题调研成果三等奖,7项调研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整改相关领域问题22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制发检务督查通报28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5件。围绕贯彻落实“三不腐”工作要求,开展案件办理回访倒查12次,开展警示教育13场次,筑牢思想防线、政治底线和纪律红线。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与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办理人大代表反映线索2件。自觉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履职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邀请同步监督取证、提审、公诉、评查等执法活动61件次,实现了对检察办案领域、流程、类型监督的全覆盖。对52件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公开听证,及时发布法律文书5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96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新媒体公开检察工作,编发原创公众号273期,在各级媒体刊发检察信息201篇,其中国家级媒体33篇,省级媒体117篇,市级媒体46篇。

  2024年检察工作思路

  一是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

  二是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三是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

  四是尽职尽责加强法律监督。

  五是久久为功加强队伍建设。


【作者】:安靖国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