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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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15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月2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
按照主题教育“读原文”“悟原理”的学习要求,支部委员逐字逐句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传达学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站位,不断夯实思想基础,推动“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入脑入心。
党员干警围绕“牢记总书记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结合红寺堡区组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讲座内容和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族关系、如何通过检察办案维护民族团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成效,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落实党员“双报到双服务”机制,党支部对前期深入共建社区摸排的“微心愿”进行整理分类,逐一下发给每名党员进行“微心愿”认领,并就怎样更好服务社区群众、如何实现微心愿“兑现”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党员干警通过主动认领任务、兑现任务,进一步强化了对自觉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认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
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警自觉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中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决维护辖区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为红寺堡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和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