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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检察关怀显温情
2021-10-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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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2021年9月29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发放近期办理的4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金。

领取救助资金的都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马某,其女儿被杀害致死,老两口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且二老没有劳动能力;白某系退役军人,其儿子、母亲、妹妹因被杀害致死,老两口唯一的依靠没了,2020年6月,家中又发生意外火灾,妻子索某因精神受到打击,体弱多病,生活仅靠白某一人打工维持;李某于今年的5月17日和妻子因交通事故致重伤,花去大额医疗费用,后续还需要治疗,肇事司机家庭困难,无力赔付巨额费用,李某家中还有三个未成年孩子正在上学;王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肇事司机逃逸,留下三个未成年孩子,一家人的生活仅靠王某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分别给予以上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相应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救助金发放活动中,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承办检察官对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表达了亲切的关怀和问候:“今天领取司法救助金的都是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国家司法救助是对于遭受犯罪侵害但无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司法机关给予适当经济救助,让大家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虽然救助资金数目不多,但这是检察机关一点心意,希望能够帮你们重新树立勇敢面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早日渡过难关。”


王某当场感动落泪,她哽咽道:“自从事故发生后自己面临了非常大的压力和困难,一度不知道如何活下去,今天领取的司法救助金虽然数额不大,但是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已经足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用,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情谊,我也会教育我们三个孩子好好读书,要考上好的大学,以检察官为榜样,做帮助老百姓的工作。”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式,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本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18.0138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案致贫被害人生活困难,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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