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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2021-09-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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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政法队伍教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示范作用,9月18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由马蓉、马宏武、金小白三位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洪霞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杨洪霞同志对三位先进典型所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三名同志能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检察事业中,继续努力、再创佳绩,积极发挥青年导师“传帮带”作用,为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同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学习他们身上忠诚、钻研、勤勉的优秀品质,以实际行动向榜样看齐。

 

1马蓉同志个人事迹

 

马蓉,中共党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2018年获得全区“未检办案能手”称号,2019年荣立吴忠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全区非集中管辖院考评第一名,2020年获吴忠市考评第一名。

马蓉同志始终坚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信念为民服务:她积极主动开展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监护保护救助工作,及时保障了红寺堡区5名因疫情监护缺失危困的孩子,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送至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守护明天》栏目播出。

她用两年时间,对辖区中小学生、村(居)学龄前儿童及学校遗漏或无法统计儿童是否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的情况进行排查。自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7个月时间,共排查出300余名监护缺失儿童,其中144人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享受孤儿津贴;她积极联动,确保精准施策。针对核查出的两类儿童,耗时5个月时间,对144名事实孤儿逐乡、逐村、逐户走访调查,共制作调查笔录400余份,询问走访400余人,收集证明材料300余份,最终核实出144名未成年人确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未享受救助津贴。经请示自治区民政厅后,最终将87名纳入孤儿救助系统,剩余47名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她办理的各类案件多次被评为自治区典型案例。她自己创作剧本自导自演完成反腐微电影《马奶奶的泪与笑》,获得了140多万的点击量,编排的普法剧《铁窗母子情》在各县进行巡回表演,现场催人泪下,震撼人心,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2马宏武同志个人事迹

 

马宏武,现任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2012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政法综治先进个人、2013年度红寺堡区检察院先进个人、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优秀公务员。马宏武同志在认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并获得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控申业务比赛三等奖、2018年第七届全区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区优秀公诉人”,201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马宏武同志始终坚持把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放在首位,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少捕慎捕,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在工作中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工作中坚持做到认真审查、准确把握、全面论证。始终将依法指控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工作目标,在办理案件中注重释法说理、强化引导取证、严把起诉标准,不枉不纵。从事刑事检察工作6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余件,主动承担了大案、要案的办理。参与办理的蔡某某等12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成为宁夏全区第一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恶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会议上通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检察官,马宏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中始终以“执法先守法、做人先做事”来告诫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恪守职业道德,工作中讲纪律,生活中讲规矩,行动上坚持原则,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在清正廉洁上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搞利益输送,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不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练就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本领。

3金小白同志个人事迹

 

 

金小白,现任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十一年来,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她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勤勤恳恳,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以实际行动赢得领导及同事的信赖与认可。先后在2016年获得“最美红寺堡人”称号、2018年获得吴忠市红寺堡区法治副校长讲课比赛“优秀奖”、第二届“福夏晋昌”检察业务论坛调研文章发言交流“优秀奖”等荣誉,并在2014年、2015年、201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2018年、2019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金小白起初学习的并非法律专业,刚上班时也有过茫然与疑惑。第一次来到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看到大门外石碑上刻着“忠诚”二字,金小白立刻联想到了“责任”这个词。走进检察院大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8个红色大字醒目而庄严,头顶那枚金色的检徽闪闪发光,一种敬畏瞬间让她燃起了工作的激情。

金小白被分配到内勤岗位,从这时起,她便进入了从零开始的检察工作学习模式,这一学,就是将近8年。在繁琐的内勤工作中,金小白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绝不允许“一团乱”的现象发生。坚持记录待办事项与工作日志,不拖拉不敷衍;每天下班后都会回想,今天完成了什么、落下了什么?这些问题在脑子里过一过,她才能安心回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金小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由书记员变成一名助理检察员,具备了办案资格。2014年底,又被该院任命为控申科副科长,2019年4月,被任命为第二检察部主任。

金小白以执著的人生追求努力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了一名检察人员的风采。她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检察人员,将不断拼搏、不断创新、不断进取,再创检察工作新佳绩,做一名永葆先进性的共产党员和模范检察官!

旗帜引领方向,典型催人奋进。通过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与会检察人员纷纷表示,将努力汲取身边先进典型的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担当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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