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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年度)
2026-03-1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安靖国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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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吴忠市红寺堡区四届人大

六 次会议文件(十五)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3日在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服务支撑打好“六场硬仗”,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42件,8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优秀案例,7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区交流推广。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第八届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红寺堡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寺堡建设,批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24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涉宗教领域犯罪2人、严重暴力犯罪5人、“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4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职责,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坚持行受贿一起查,办理行受贿案件5件5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责任,从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前介入宁夏某养殖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建议公安机关追捕9人,协助追赃挽损400余万元,办案成效得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行动,依法办理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案5件5人。邀请涉案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职务犯罪。全面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依法办理各类涉企刑事犯罪案件7件22人,监督纠正违规查扣冻涉企财物、久侦不决案件5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98万元。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评查涉企执行案件93件,办理的马某某诉宁夏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参与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11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问题13个。积极助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参与重大责任事故调查7件次,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件5人。针对建设工程领域行政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力服务美丽红寺堡建设。围绕“四水四定”、耕地、林草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强化“府检联动”长效供给,牵头多地多部门出台《苦水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清水河流域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联动工作方案》等协作机制4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监督清理生活、河道内垃圾100余吨。苦水河流域跨区域治理案件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编发。深入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的枸杞种植基地违规架设防鸟雾网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2025全球滨海论坛会上向35个国家作交流分享。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过硬担当保障民生民利

  聚焦重点领域护民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犯罪,起诉34人。提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妨害药品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11名被告人(单位)支付3至10倍惩罚性赔偿金80万余元。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活动,在红寺堡区劳动监察大队设立支持起诉检察服务站,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帮助劳动者追回薪资28万元。针对辖区快递员、车辆保险缴纳、餐饮外卖经营资质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监督辖区9家快递企业对45辆快递车完成交强险投保。

  聚焦重点人群暖民心。深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办理侵害妇女人身、财产等权益刑事案件18件32人,反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平等权益案件9件。开展“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免挂号费惠民政策”专项监督,监督推动红寺堡区所有医疗机构免除60岁以上老年人挂号费政策落实落地,该案被检察日报全文刊发。与红寺堡区慈善会会签《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实施办法》,形成“司法救助保底线、慈善救助拓空间”的立体化救助网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6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向慈善会、民政部门移送慈善救助线索11件,为4名司法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当事人提供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安置等接续救济措施。办理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四名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案得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聚焦重点环节助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依法对9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坚持“零容忍”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依法提出从业禁止1人。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同网络,着力打造“红孩儿矫护联盟”未检品牌,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签订《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协议》,协助送专门学校矫治23人。联合团委开展第三期“青雁护苗”计划,对39名临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干预矫治。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移送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3件,相关部门核查处理2人。在医疗、教育系统开展强制报告培训8场次,受听人数1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家庭监护监督流程,向“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11人次。办理的小娟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案入选民政部《全国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创新工作案例选编》,马某某监护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精准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2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32人,确保宽严有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建立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从宽制度,对10名表现良好被告人适用从宽政策。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2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抗诉、建议再审及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执行、罪犯交付执行提出纠正意见24件。

  全面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8件。扎实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办理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案件10件,监督纠正不规范公布被执行人信息82条,推动将收益性保险纳入被执行财产范围。主动回应申请人关切,对3件监督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听证员参与听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精准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监督,规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李某诉某镇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补偿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选入案例交流,为全国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稳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由“接得住”向“接得好”转变,联合公安分局、司法局等12个职能部门制定《行刑反向衔接配合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对17名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形成“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全链条闭环管理,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坚持社会公益维护者定位,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办案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覆盖办案领域较去年同期提升60%。针对网约出行、居民用水等领域,督促税务机关追缴偷逃税款50余万元。推动公共交通从业者落实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为272名公共交通从业者办理健康证,实现全覆盖。围绕二次供水安全,督促行政机关为5家单位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安装在线水质监测设施9台、电子监控设备21台。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改革推动质效提升

  积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制定《“3+5+X”检察质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立案监督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机制,明确5类责任主体69项管理任务、223项职责权限,形成案件、责任、整改到人的责任体系。加强检察办案全过程管理监督,评查案件87件,开展案件质效分析4次、个案联席会议37次。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报15期,提出改进措施37项,就案件质量问题约谈2人,持续构建更加规范的检察权运行体系,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撰写的《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实质化问题研究》获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实务研究课题三等奖。

  主动融入基层综合治理。稳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化解各类信访案件60件。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10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和自行排查发现的7件重点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化解。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入驻红寺堡区综治中心工作制度》《“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工作制度》等4项机制,在红寺堡镇、新庄集乡综治中心设立“塞上枫桥检察工作站”,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参与接访40次,开展检调对接、公开听证5次,召开矛盾化解推进会13次,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9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起。主动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发现的农业机械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社会治理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促推从个案办理“治标”向类案监督“治本”提升。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积极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先后应用31个监督模型,办理案件53件。原创的“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在全国推广应用,被编入检察出版社《数字办案实务指引》一书。本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歼灭战”领办院,经验做法在全国作交流推介,典型案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推送参评全国“食药益路行”新闻发布会十大典型案例。该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应用2150院次,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业务竞赛一级监督场景347个监督模型中排名第二,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优胜模型。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中心组学习44次,用足用活“135N”学习模式,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17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做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制定“党建引领 活力检察”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打造法治护航铸牢主线教育基地、“检耀罗山护移民”检察文化品牌,不断创新党建、业务、文化更高层次融合发展模式。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罗山社区等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5次,8名资深检察官受聘为新民街道各社区“法律顾问”。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入选最高检《党建的力量-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一书,经验做法在全区检察机关作交流推广。

  以队伍建设强基固本。锚定打造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目标,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组织各类培训89场次,开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等活动,不断为检察人员更好履职“充电蓄能”。修订《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10名导师与18名青年干警结对“传帮带”。针对不同岗位、不同性格特点干警量身定制3年职业发展规划。提拔任用5名干警,1人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人入选全区检察侦查人才库、1人被评为全区数字检察骨干,19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3篇理论文章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研究课题。

  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开展各类学习26次,排查、整改问题83个。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管理监督办法》等5项制度,开展警示教育10次,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全面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四个方面11个类别28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销号。自觉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内部审计和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排查化解意识形态领域和岗位廉政风险48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压紧“逢问必录”责任,记录填报重大事项70件。

  六、坚持公开公正,以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透明、良性互动、监督制约中提升检察公信力。向人大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案件办理情况4次,2名检察官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和群众代表15人担任听证员和特约监督员,邀请参与重点案件评查、公开听证58人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接待律师阅卷150次,实现检察履职“全领域、全流程、全类型”监督。

  自觉践行阳光司法。依托公众号、“红寺堡检察”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9条,检察工作动态152条。拍摄《一根麻绳》《龙骨铭鉴》等视频作品,播放量达100万余次。《一根麻绳》荣获2025·中国微电影大典“金蜂鸟奖”三微比赛“公益之光温暖中国主题奖”和“微电影入围奖”。全年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248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8篇,省级媒体111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红寺堡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还不够强,服务保障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还不够到位,检察为民办实事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有差距,典型案例培育、数字赋能监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实化细化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十五五”规划建议重点任务,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主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为突破,以开展“提素能强管理增质效”专项行动为抓手,抓重点、强基础、提质效、育典型、创品牌,在服务保障红寺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是持续强化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更高质量的平安红寺堡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深化“法治护航先锋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席工作机制和“一企一检察官”工作模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业治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发挥驻综治中心“塞上枫桥检察工作站”职能作用,深化运用“五心”检察工作法,抓实“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机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

  二是持续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充分发挥“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作用,推动全面落实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实施意见》《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实施办法》等,以“专业化办案+社会化管理+综合救助”共同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快打造“红孩儿矫护联盟”共建联建未检品牌,深化“青雁护苗”计划,织密筑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维护,切实发挥好红寺堡区劳动监察大队支持起诉检察服务站职能,为劳动者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引和维权帮助。

  三是持续书写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构建“大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3+5+X”检察质效管理机制》,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管理。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加大对生效民事判决、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坚持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心,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全面依法治区。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清水河、苦水河跨流域保护,强化问题整改“回头看”,做到该诉则诉,全力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持续锻造为事业夯基的过硬队伍。深化“346”党建品牌创建机制,延伸拓展“夯基铸魂 红检有我”检察工作品牌内涵,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实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巡察督查整改成果,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抓实抓细“三个规定”填报。深化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案交我办有质效”“匠心•匠艺•匠星”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品牌创建活动,以过硬检察队伍保障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实干担当,推动红寺堡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以更加有力的检察履职服务红寺堡区“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开局。

  有关用语说明

  1. “青雁护苗”计划:指检察机关联合团委、教育等多部门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项目,核心是依托优秀返乡青年等“青雁”志愿者,组建由志愿者牵头,家长、班主任、德育/法治副校长、村干部共同参与的帮教团,对经学校、村居委会教育矫治后仍然不改正的未成年人,分级开展为期6至12个月的个性化帮教,形成“教育、矫治、保护”合力,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常成长轨道。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认可指控事实)、认罚(接受处罚与量刑建议并签具结书),司法机关依法给予实体从宽(从轻/减轻处罚) 和程序从简(速裁/简易程序) 的制度,贯穿刑诉全流程、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可以从宽”非“一律从宽”,以自愿与证据为核心。

  3.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指检察机关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案件的法律监督,核心是监督终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穷尽财产调查、程序到位)、终本后是否应恢复执行而未恢复,通过检察建议、调查核实、跟踪督促等,纠正“不当终本”“应恢未恢”,推动财产查控与执行到位,形成执行监督闭环,防止“程序空转”与“不执不督”,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4.行刑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是行刑双向衔接的重要部分,核心是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审查后认为需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并跟踪督促处理,实现免刑不免罚、责任追究闭环,防止“不刑不罚”。

  5.“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检察管理的完整体系,旨在通过科学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6.检调对接:指检察机关联合调解组织的工作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在检察办案环节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能高效定分止争,减少司法程序繁琐性,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7.一级监督场景:一级监督场景是最高检明确的基础核心监督场景,依托检察内部数据,以单一业务模型筛查强制措施不规范、违规终本等高频违法点,通过内置规则自动筛查、识别异常线索,快速锁定监督对象,推动监督从个案向类案、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形成监督闭环,助力规范执法司法。

  8.“135N”学习模式:即集中学习党课、检察官讲堂、道德讲堂等3个课堂,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全院大会等5个会议,N种活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擦亮政治底色。


【作者】:安靖国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