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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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助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海原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近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联合县司法局先后深入辖区18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检察监督。
本院巡回检察组一“查”阅档案材料、社区矫正工作的接收报到、矫正宣告、矫正小组、外出请假、教育帮扶、日常考核等环节是否合法、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审批、个别教育、集中教育、书面报告等情况;二“问”社区矫正对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及各司法所监管教育帮扶、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三“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实时方位通过电子定位系统、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在管控区域内通过电话抽查的方式以及是否出现人机分离的情况,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情形,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对于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本院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汇总,并及时组织召开了反馈会。巡回检察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司法局进行反馈,就发现的问题与司法局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书面方式及口头纠正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督促整改,确保本次巡回检察在充分沟通交流基础上取得实效。
此次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在提升刑事执行工作质量的同时,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全面、高效开展。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督刚性,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依法履职、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