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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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2次推进会,会上集中学习了近期全国、全国检察机关、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导反馈情况,听取了本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孟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人民检察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担当责任,立即行动、积极行动。
会议要求,要以“三个高度自觉”再谋划、再加强、再落实,持续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持续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发挥社会治理效能,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和“养老金”。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再谋划再部署,持续增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一要对中央和区市县的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再学习、再领会,吃透精神实质,聚焦精神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二要对前期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查摆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厘思维、强抓手、促落实;三要对上级院的督查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对照检查,自领任务,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清单,整改方案,推动工作转型升级、规范提升。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再加强再深化,持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为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贡献智慧力量;二要履行好参与主体职责,积极为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贡献智慧力量;三要履行好自我防范职责,积极为全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贡献智慧力量。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再跟进再监督,持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发挥社会治理效能。一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中突出检察职能宣传;二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中注重合力攻坚;三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中强化法律监督,对行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情况,要深入调查核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对已进入公安机关立案程序的案件线索,要提前介入,积极加强沟通,推动快侦快办,彰显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