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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公开评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2021-11-2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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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生态环境公益职能,倾力打造生态检察。截至目前,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占所办公益诉讼案的25%,与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横向联动,综合发力,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共同构筑起县域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为使涉河湖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按照年初工作安排,11月19日,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及河湖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对郑旗乡柴沟河、史店乡杨坊河两起生态破坏较大、整改难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并公开检察听证。与会人员首先深入郑旗乡柴沟河,史店乡杨坊河对河湖生态环境破坏修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该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检察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与会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出示了案发时的照片等证据材料,使听证人员对两起案件修复整改前后在认识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对修复整改效果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经过相关责任单位对修复整改过程和结果作了进一步陈述和听证人员的询问等法定程序,最终形成了三条评议意见:一是该两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涉及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将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精准回应,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确保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使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二是针对尚存在河道乱堆乱放杂物未及时清理干净,残余简易工棚未拆除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发挥好“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的特殊作用,利用无人机等设备进一步提高巡河频次,以确保海原县域河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检察机关表示将上述评议意见作为持续跟进监督该两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存在部分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顽瘴痼疾,及时分析研判整改并制定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跟踪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整改难度大、破坏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人员进行“回头看”,此次检察听证便是践行该《意见》的真实写照,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听证方式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生态环境类的公益诉讼案整改效果,确保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有力助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公开检察听证修复整改效果,又提升了生态公益的社会知晓度,真正实现了双赢、共赢、多赢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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