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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检察院调研督导海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2022-02-2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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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近日,中卫市检察院调研督导组到海原县检察院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调研督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孟强同志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督导组成员在听取海原县检察院2021年12月以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后,深入、全面、细致分析了海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尤其在依职权监督开展专项活动、典型案例的挖掘、农民工欠薪、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督导组要求,要聚焦落后数据,逐项分析原因,实施“台账式管理”,找准问题症结,转变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持续精准发力,坚持补短板与筑长板。

调研督导中,郭孟强同志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实行业务数据周通报制。通过抓业务指标来掌控全局、指导办案、推动工作;二是合力配置人员。设置民事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确保民事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三是协作配合。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和其他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同时加强内部互动,推动工作;四是提炼经验。通过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注重总结,推广亮点;五是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注重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常态化开展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工作。六是以创建县域诉源治理品牌单位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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