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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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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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同学们,有没有人知道“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己之利,纤毫勿占。非己之益,分寸不取”这几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
小明:老师,我知道。“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这句话告诉我们:他人之物再小也不要私自占为己有,如果私藏他人之物,缺失品德就会让父母伤心。
小李:老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告诉我们君子虽然喜欢钱财,但钱财的来路必须是正路,也就是通过我们的辛苦劳作获得。
小马:老师,“非己之利,纤毫勿占。非己之益,分寸不取”这句话告诉我们不是自己的物品,一丝一毫都不能占有;不是自己的物品,一分一寸都不能拿,更不能贪心地拿取。
检察官:是的,同学们说得很对,在学校里除了老师教导大家要学习传统美德,不拿他人财物外,《中小学生守则》也对同学们的行为准则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同学们身为未成年人,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偷盗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以上是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丽,在海原县贾塘中学讲授“预防青年少犯罪”法治课的情景。11月28日,中卫市检察院联合海原县检察院到贾塘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丽同志以《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遵纪守法好少年》为主题进行了法治专题讲座。



马丽副检察长以同学们耳熟能详的《三字经》、《弟子规》开头,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用一个个真实典型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在场的数百名师生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增强讲座的趣味性和吸引力,采用现场问答、赠送礼物等方式,加强和学生的互动交流,引导学生思考理解。通过这堂生动精彩,深入浅出的法治课,告诉学生们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同时教导同学们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该校师生呈现了一顿丰盛的“法治大餐”。

检察官寄语: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你们每个人身上都肩负着建设祖国美好明天的重任。如果同学们都能做一个守法好少年,那么10年后的今天,你们中的人或许是端坐于大学宽敞明亮的图书馆,或许正在自己创业的路上挥汗大干,或许漫步在风景秀丽的西子湖畔,或许正躺在自己家舒适的床上翻看手机;但是如果有的同学不守法,那么他就可能再把手伸向他人的腰包,也可能在社会上和不良青年打架斗殴,更可能在监狱那狭小的空间里和其他罪犯接受改造。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旅途,同学们愿意选择哪一种呢?检察官阿姨希望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能牢记下面的三字经:好少年,意志坚,非己有,手不沾。好少年,品行端,偷盗事,决不干。好少年,志高远,勤读书,成人杰。
近年来,海原县检察院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更好服务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分别组成了未成年人法治宣讲队、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派出26名检察官到海原县辖区内26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