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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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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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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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期,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对一名刑事被害人开展了司法救助。
申请人田某某系一起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引发打架造成伤害案的被害人,经固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四处、轻微伤四处。案发后,申请人田某某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住院治疗费用达13万余元,所获赔偿仅2万元,赔偿数额不能填补因救治所支出费用;加之田某某家是建档立卡户,四个孩子正在上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本院受理申请后,检察官围绕田某某的实际生活困难及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等问题,及时走访相关村委会和当事人进行调查。通过核实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现已依职权报请县委政法委开展司法救助。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海原县检察院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司法理念,充分整合内部资源,拓宽救助案件发现渠道,持续深化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的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暖暖的“检察温度”。截止目前,共依职权报请开展司法救助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