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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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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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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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行政法治的新需求,海原县检察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跳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老路,强化行政争议案件诉源治理,做足调查、审查、听证“功课”,顺利实现了一起申请乡人民政府支付确权林地退耕还林款行政争议案的诉前化解,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减少了诉累,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8月27日,海原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专职律师代表召开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诉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听证会在充分调查、听取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见、客观全面地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检察官办案组和检察官联系会议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会上检察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出示了所有证据材料,经过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质证、陈述,听证人员询问,归纳出“乡政府是否依法支付退耕还林款”这一焦点。在厘清案件事实、亮明证据、听取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陈述辩解后,检察官因势利导,从法、理、情多角度疏导双方矛盾,化解双方心结, 使双方逐步达成共识。后经听证团队充分酝酿 、论证、评议,形成了“申请人的退耕还林地已经县人民政府依法确权,权属明确,证据合法有效,乡政府应依法支付申请人所确权的退耕还林款,5年共计5余万元”的评议意见,有力助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太感谢检察官了,太感谢海原县检察院了,是你们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及时保障实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要走诉讼的路不知道还要等到啥时候……”会后申请人田进阳的委托代理人田进胜激动的说。原来该案因申请人与关桥乡政府及第三人因涉案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后经乡政府做出将申请人已确权的土地变更给第三人的行政处理决定,而后引发了长达一年多的行政诉讼案,虽然申请人田进阳一审、二审都赢了官司,但关桥乡政府仍然以涉案土地与第三人田进贵有纠纷为由拒绝支付补助款。用申请人的话说“官司虽然赢了,但等于程序空转了,要想拿到补助款还得起诉乡政府打官司,后经委托代理人指引才申请检察机关化解,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立足本职,践行使命,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得以实现。通过法律监督 、调查审查、公开听证等手段,强化诉讼源头治理,倾力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探索运用便捷、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方式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