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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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外部监督,助力“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近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22年第二季度办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2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活动。
评查前,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程序和要求。评查过程中,2名人民监督员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和法律法规,从法律政策、人民情怀和直观、理性感受出发,对案件办理的事实、证据、情理、法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人民监督员杨正聪说:“此次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担当意识,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希望今后可以常态化的参与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来,共同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质检”。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提升,在办案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