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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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促使各级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在海原县检察院得到贯彻落实,海原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担当作为,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近期,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总结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海原检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上级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要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总牵引,加强多渠道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二要统筹协调,做好工作。各部门要紧盯2023年十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拧紧抓落实的工作链条,切实抓紧抓实线索摸排工作,发现线索及时移送。要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坚决做到组织有方、推动有力、协调有效。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抓好“三书一函”工作落实,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及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海原县检察院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召开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会时,认真组织全体干警逐条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文精髓,熟练掌握规定内容,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应用于检察实践,切实增强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本领。
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模式,以展板、户外电子屏、宣传彩页、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着力打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果,拓宽宣传渠道。深入企业、社区、广场等地,通过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扫黑除恶相关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举报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让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紧盯行业领域,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司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六大行业领域和新三大行业领域开展排查,紧盯“套路贷”、非法放贷、网络诈骗等新兴领域开展整治,结合办案发现问题,针对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制发检察建议2份,及时跟进整改,促进强化行业监管。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经验交流,相关行业从专业角度为检察院案件办理工作提供专业协助,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行业管理。
在刑事执行方面,积极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沟通协调,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时摸清法院判处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情况,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坚决不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促进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新的发展。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