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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系统思维, 做实数据管理—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构建案件管理新格局
2023-10-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张彦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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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9

  今年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职能部门立足“检察业务枢纽”职能定位,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围绕“数据质量、流程监控、数据分析、质量评查”,紧盯“严”“全”“深”“实”,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数据监管格局,助推检察办案规范化提升。

  一、紧盯“严”抓规范填录,夯实数据质量基础。一是严格数据源头管控。牢牢把握数据管理最前端,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的案卡填录主体责任,细化案件承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数据填录、监管、整改、反馈等环节中具体职责,以精细化分工推进数据立体化监管,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重点数据审核。强化案件管理部门数据审核监督责任,主动作为、突出重点,重点审核专项活动、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数据。狠抓薄弱环节,紧盯“易错时段、易错内容、易错人群”,突出审核月末、节假日前案件多、填录多数据,突出审核新进院干警、调岗干警填录数据,以点带面提高数据审核精准度。三是严格日通报月分析。建立检察业务数据日通报制度,对业务数据进行“日审核、日反馈、月通报”,每日向业务部门及时反馈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案卡错误,提示承办人修改和即时反馈。每月编写《案件管理信息月报》,书面通报填录错误较多等情形,以机制促整改。

  二、紧盯“全”抓流程监控,全面规范司法办案。一是“四大检察”全覆盖。改变以往流程监控中“重刑轻民”问题,对民事监督案件、行政监督案件着重监督线上线下办案统一性,如案卡信息是否“应填必填”、办案效率是否快速高效、结案归档是否及时规范。对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监督检察建议数量、质量及实效,使四大检察同时规范高效发展。二是线上线下全监控。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促进内部监督,将流程监控贯穿办案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把好案件进出口关,跟踪监控办案各环节,监督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理期限等,实行办案预警提示、超期预警警示,确保案件在每一个环节受监管、不出错。三是人工智能相结合。在坚持人工管理的基础上,与信息技术高效结合,将大量能够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的程序性监管问题交给信息技术处理,把人力从中释放出来,应用“数检通”“苏查查”等数据智能核查软件进行核查,健全人工监督和智能化相结合的流程监控工作机制。

  三、紧盯“深”抓数据分析,主动服务检察决策。一是强化数据管理领导。在确保数据质量基础上,加强数据管理组织领导,树立全局思维,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深入分析业务数据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后半篇文章”,确保研判意见落地落实。二是侧重数据分析比较。发挥数据比较优势,将数据评价指标作为评定职级、选拔人才重要依据,横向呈现检察官之间办案质效,倒逼检察官提升业务水平。关注部门异常办案数据,纵向了解该院与兄弟院的差距,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适度传导办案压力,促进工作水平提升。三是深化数据成果转化。扩展数据分析应用价值,把人工监控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实时全流程监控,防止案件“带病流转”。从“查问题”向“纠问题”“防问题”拓展延伸,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加强与办案部门的信息互通,确保工作畅通,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达到最优监管效果。

  四、紧盯“实”抓质量评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一是以常规评查发挥最大效果。健全评查机制,通过常规评查,查看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和法律是否正确、法律文书是否严谨。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线上同步开展,对案卡填录是否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权利保障是否及时等情况开展评查。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成绩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错误和主要问题,找出原因和对策,使评查评查结果能够及时转化,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发挥评查工作最大效果。二是以重点案件评查传导压力。对照评查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捕、不诉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点名式”通报承办人,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做好案件质量“后半篇文章”,力争达到“评查一案、纠正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三是以检察官业绩考评激励担当作为。定期梳理分析在评查中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与业务部门召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会,对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反馈、集中研判。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结合起来,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质效的重要依据,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评价体系,倒逼检察官自觉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作者】:张彦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