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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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服务平安海原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为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近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对海原县社区矫正场所开展巡回检察,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我院巡回检察组成员与人民监督员一起认真检查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和卷宗档案,重点对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脱离漏管、是否存在重新犯罪、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否履行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报到、学习劳动、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
随后,巡察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就社区矫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是监管措施应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适配性,应结合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思想动态、现实境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进行精准化监管,以提升对社区矫正的监管质效;二是引进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知引导、心理矫正和行为规范;三是要培养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其法律意识,预防重新犯罪。四是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场所的日常消杀,同时严格审核外出事由,社区矫正对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批准外出,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优势,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通过此次巡回检察,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难点,积累了工作经验,更新了检察理念,有力有效履行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