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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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6月2日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
会 议 文 件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4日在海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刘 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担当作为,严格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海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为思想铸魂,以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将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实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31件次,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着力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支部建设作为党建工作基础,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释放“党徽耀检 民生检察”品牌效应,以主题党日、检察开放日等丰富的实践载体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检“三个清单”和任务分工方案,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典型案例大家谈”等警示教育17次,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梳理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16条,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制度执行,督促推动落实,切实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
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风险。持续强化阵地建设,运用检察题材原创MV等文化创作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原则,定期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估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为大局服务,以坚实法治力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5件18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37件63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14件28人,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强化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2次,围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6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细化10项服务举措,设立5个涉企维权法治联系点,组织干警担任“检察联络员”,为辖区3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化“四大检察”,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3件9人,起诉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13人,监督撤销涉企挂案4件,纠正涉企违法执行3件,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合力守护山水文脉。落实“林长+生态检察长”工作制度,持续强化与林草、自然资源、南华山管理处等部门协作配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共同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立足文化资源保护实际,开展历史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6件,督促行政主管机关争取资金480余万元对被破坏文物进行修缮,推动5项代表性传承项目进入中小学课堂,协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优化社会治理效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联合建立《药品监管协同联动制度》等3项工作机制,为完善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坚持打击与治理协同推进,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封堵修复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洞319个,有效遏制盗采行为,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主动适应刑事犯罪轻刑化趋势,对轻微犯罪作出不起诉28人,联合搭建打击、预防、监督、治理“四位一体”的多元轻罪治理架构。
三、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年来,我们积极践行初心使命,努力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依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等工作机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36件,推动农林和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办理涉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11件16人,发放救助金17万元,以检察之力纾民困、解民忧。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会签《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制度》,为枸杞新品种保护、小茴香地理标志申请提供法律咨询,织密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
用心用情守护民生民利。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协助追回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4件,保护公民隐私不受侵犯。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监督,提出整改意见10条,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法治保障。严厉惩治侵害妇女、残疾人健康权益案9件10人,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持续擦亮“小白杨”未检品牌。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起诉4件6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0人。深化“未检+社工”观护帮教工作模式,精准帮教10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强化部门联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协调转学1人,抄送督促监护令8份,联手推进“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发展。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深入推进“塞上枫桥”海原检察实践,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19件,七日内程序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察长下访接访等方式办结信访案件22件,努力做到解法结、化心结。选派20名干警加入全县“三官一师一员”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43次,有效发挥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作用。
四、为法治担当,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认真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强化刑事检察全过程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0件,监督立、撤案42件,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3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履行审判活动监督8件(次)。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1件、社区矫正违法19件,财产刑执行违法15件,保证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依法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启动再审程序4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审判活动监督,聚焦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突出问题,类案纠正事实认定错误案件7件,依法规治借贷行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规范开展社会治理监督,梳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不当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建议审判机关发挥裁判文书价值引领的作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
推进行政检察全方位监督。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依法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和有效性。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27件41人,行政机关对35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着力破解不起诉后行政处罚缺位问题。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借助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平台,参与化解争议案件5件,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化公益诉讼全领域监督。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等传统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专项检查11次,清理河道、面源污染物23.2吨,追回国有资产2.5万元。协同刑事检察部门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起诉讼3件22人,追缴违法所得、损害赔偿金39万元。强化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实践,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违规领取高龄津贴行政公益诉讼案8件,停发违规领取高龄补贴人员39人,实现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转变。
五、为发展赋能,以夯实基层基础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一年来,我们扎实有序一体推进从严监督管理与激励担当作为,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优化队伍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3331”工程,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畅通上派跟班学习、内部轮岗交流渠道,为干部成长搭台引路、蓄力赋能。开启“导师帮带”实训模式,为18名青年干警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实行“跟班制”“师带徒”管理,实现专业化、精准化素能培训。深化落实“接续培训、传学讲学、实战实训”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官大讲堂”活动8期,推动培训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
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坚持权力与责任对应,压实司法责任,落实司法亲历性原则,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正面清单”“负面清单”14项,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坚持放权与管权统一,健全检察人员四张清单15项,以权力清单明晰职责边界。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流程监控工作实质化。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机制,通过“三个管理”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注重理念更新、强化数字思维,构建符合县域特色的法律监督模型,自主研发、迭代升级的2个监督模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切实提升数字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抓实监督模型应用,主动应用14个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的监督模型办理案件36件,有力提升检察监督精准度,实现“由案到治”。深化数字检察区域合作,联合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数字检察工作结对共建协议,实现互助互学、资源共享,助推数字检察提质增效。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在主动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报告检察工作2次,接受市县两级人大监督3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36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听取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4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5件,邀请听证员公开听证案件19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323条,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不懈努力,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7项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法学会和自治区检察院立项,2篇论文分别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检察机关涉外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中获奖。7篇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2人分别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全区检察机关第一批数字检察人才库。7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的能力仍需持续提升。以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监督履职质效仍需持续优化。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制约刚性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总结监督办案规律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有待强化。三是检察人员素能仍需持续加强。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尚未达到一体化办案要求,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更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海原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要以更高的站位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始终将检察履职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核心目标,加快跟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不断在一体学思践悟中牢牢把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要以更实的举措全面服务保障中心发展大局。自觉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以更高的标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强化“三个善于”的办案理念与价值引领,始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焦公益保护,依法规范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
四要以更优的实绩全面助力检察履职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检察服务。加强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五要以更严的要求全面提高检察队伍履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真正实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体系,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检察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培养和履职管理,加强业务素能和人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能力水平,持之以恒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四个示范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