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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2022-03-2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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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海原县检察机关2021年下半年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7-12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重大事项填报实行网上系统填报,填报率为100%,共记录填报1件。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始终保持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零容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做到“逢问必录”“有责必究”,为检察人员和司法人员严格遵守执行“三个规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真正筑牢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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