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以坚持、坚韧、坚强为座右铭,奋斗到深夜的无数个坚实身影,凝聚光荣与梦想是他们的信条。本季度海原检察又新鲜出炉了8位检察之星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让我们一起为他们打call!
第一检察部 白山丹: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工作业绩:2022年以来白山丹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全身心投入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的担当与温情。2022年一季度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审查起诉28件、监督立撤案12件,所办案件无错漏。办案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控制“案-件比”,通过办理个案,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化解个案背后的不稳定因素,保证社会治安安定有序,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始终将溯源治理作为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稳步推进,在海原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了侦查活动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五进一建议”活动,联合海原县公安局对辖区内的寄递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召开了寄递企业座谈会,原原本本传达了七号检察建议要求。在办案中,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3份,建议责任单位和部门进一步落实电信网络诈骗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工作目标:白山丹同志表示,刑事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守护一方平安的主战场,刑事检察官就是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士,需要具备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和追求卓越的品质。要始终秉持从检初心,牢记为民宗旨,潜心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通过不断的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办案能力,透过案件,关注背后的矛盾纠纷,将司法办案同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衔接,增进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保驾护航。
第二检察部 周 花:自信的生命最美丽!
工作业绩:2022年第一季度,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案件31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以上案件均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回复;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案件2件,均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回复;办理未成年救助2件,办理一般预防案件5件。
工作目标:周花同志表示,今后将继续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探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继续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继续加强政治理论水平学习,学好学精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熟识的合格检察官。
第二检察部 马志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工作业绩:自未成年检察业务全面统一办理以来,未检工作繁杂,未成年民事、刑事、公益诉讼等业务均要均衡开展并有任务量。2022年第一季度,共办理监督撤案4件,在未成年救助方面多渠道全面发展,向本院控申部门移送未成年救助线索2件,向民政部门移送社会救助线索12人,一般预防案件11件,其中送法“进学校”1次、“进社区”1次、“进乡村”9次;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案件5件,针对侵害未成年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食品安全、文化市场领域,向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管理局制发公益诉讼类诉前检察建议2份;针对辖区公共体育设施毁损、公园内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与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海原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主管单位就上述问题召开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议,形成磋商记录。
工作目标:马志莲同志表示,检察干警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未成年又是祖国的未来。随着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未成年工作要形成保护大格局,保护领域越来越宽,联系单位越来越多。作为未检工作者,将时刻提醒自己,办案中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初衷和使命。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犯罪的同时,为未达刑责的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用真情、爱心传递司法温度,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工作中,履行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第三检察部 马 楠:不怕路长,只怕志短
工作业绩: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案管职能作用,积极规范案件受理审核工作,2022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案件67件88人。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共向业务部门口头提示23余次,发《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深化律师权利保障工作,为律师阅卷预约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实现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截止目前接待律师阅卷1件次,提供电子卷宗1次;加强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监管,共接收、分流外来法律文书37份,受理涉案物品12件,涉案赃款0.2万元,其中出库物品4件,所有款物均做到规范出入库登记;抓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全院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系列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第三只眼”作用,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5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9件次;强化业务分析研判发挥参谋作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紧盯目标考核任务,围绕检察机关业务核心数据,加强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第一季度共撰写月度、季度业务态势分析报告2篇,撰写专项态势分析报告1篇。
工作目标:马楠同志表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院及本院开展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同时立足本职岗位,突出案件管理职能,聚焦业务枢纽地位,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力行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第三检察部 杨 玲: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工作业绩: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第一季度在第三检察部控申条线日常接待上访群众,受理来信、来电等各类线索19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所有受理的线索均在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答复办理,在对群众信访做到“应回尽回”的前提下,着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建立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工作机制,强化释法说理,第一季度开展简易公开听证2件,邀请值班律师律师参与听证2人次,共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息访率达100%。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的理念,将群众事当做心上事,积极关注弱势群体,主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第一季度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7人,协助检察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4人,其中3件均涉及未成年人,2件涉及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共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万元。办理的3起司法救助案件不仅传递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了法治的阳光和温暖,同时彰显了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让案件被害人亲属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开展了对检察建议的分类统计,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第一季度向各业务部门统计检察建议数量上报市院3次,撰写检察建议月通报3份、季度分析1份。
工作目标:杨玲同志表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执法满意度,提升控申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控申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办公室 王 华:业不精无以立身,行不敏无以励世
工作业绩:2022年第一季度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攻坚克难,不断在历练中沉淀,在平凡中坚守,用实际行动诠释从检初心使命,续写新时代检察人的担当作为。 坚持勤学善思,以政治学习促业务发展。通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警大会以及中检网、检答网、业务培训、学习强国等深入系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新理论成果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部署和我院具体安排,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先后起草各类文件30余份,撰写调研文章3篇,信息6篇。文稿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被《宁夏日报》等媒体刊登。坚持务实担当,以真抓实干促工作提升。强化参谋助手职能,公文、会务工作得到有序规范。强化督促检查职能,紧盯检察中心工作和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主动跟踪工作进度,发布督察督办7期,推动决策部署落实。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整理2000年以来所有涉密文件以及近两年的文书档案,将其进行登记归档。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行驶里程和保养维修费用,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出台“六严六禁”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实从快从细发挥“八化”疫情防控体系作用。组织全员核检,严格每日行程报备以及消毒等制度,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屏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精准普法品牌,在2021年海原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成绩突出,县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等次。
工作目标:王华同志表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及检察工作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做到廉洁自律、严于修身。同时,更好地在上情下达,以文辅政、参谋建言、综合协调、检务保障等方面践行初心和使命,担当实干,从为民司法着眼,从细微之处着手,当好新时代检察“答卷人”。
政治部 邓怀明: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工作业绩:2022年第一季度,邓怀明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实干,积极勤奋,成绩显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深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一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组织召开院党组会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干警大会学习17次,支部会议4次,主题党日5次,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二是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坚持将“严管厚爱”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通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政委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自治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和自治区检察院“十五条禁令”,确保全体检察人员习惯在从严管理和监督的状态下工作生活。四是按照《宁夏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修改制定《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秉着公平、公正原则,完成检察人员第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五是撰写《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六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完成第一季度中检网培训任务,督促各部门干警及时登录宁夏干部网络教育培训网参加网络培训,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素能。七是组织本院3名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助理参加检察官员额遴选,通过检察官遴选工作,大力倡导能者上、劣者汰的竞争模式,鼓励年轻干警争先进位,在司法办案一线展示新作为、干出新成绩。
工作目标:邓怀明同志表示,要始终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焦全县“1355”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超前主动谋划,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学习作为抓手,不断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把工作作为抓手,深化能动检察履职;把制度作为抓手,努力塑造作风纪律过硬的检察队伍,让青春的誓言在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闪耀光芒!
政治部 马文玉:自律即自由
工作业绩:作为在政治部主要负责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该同志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个管理者,更是一个执行者。正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干好每一件琐碎的小事,得要抱以正确的心态,不断提高自己。
2022年第一季度以来,始终坚持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的指导思想和全心全意为干警服务的宗旨。清算了干警2021年的绩效考核奖金及全体干警普调工资补发事宜;办理了2021年新招录自治区聘用制书记员招录事宜、1名新招录公务员工资事宜、1名干警退出员额检察官工资清算事宜、1名选调人员编制及工资事宜、1名驻村干部乡镇补贴补发事宜、1名递补聘用制书记员补录事宜、1名干警调离事宜;填报了机构编制报表并撰写机构编制核查报告、2021年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报表、2021年海原县检察院公务员年报;组织全体干警进行2021年第四季度的考核、2021年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及2021年度考核事宜;组织干警参加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官遴选工作;报送派出检察组织情况;协助每月开展海原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工作。
工作目标:马文玉同志表示,将继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计划,争取能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也会继续坚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去处理工作、与人沟通;不断学习良好的工作模式与加强与人沟通的本事,从而提升自我,加强在工作中的主动性,扬长避短,克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