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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2018-06-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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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1、办公室

职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及保卫工作;负责对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全院经费、基本建设等各项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公章、介绍信;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负责保洁、绿化、食堂等后勤事务。负责对本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系统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维护、技术更新等;负责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及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多功能厅、背景音乐系统、会标屏等设备的操作工作;负责对本院办公、办案软件的升级、安装和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对本院计算机网络等信息设备的选型、技术标准的制定,建立信息设备档案

2、政工科(纪检监察)

职责:负责协助院党组搞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调查了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党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抓好检察机关编制、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承办院内干部选拔、培养、考核、调配、任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全院工资、检察官津贴、警衔津贴的上报调整,完成各类人事报表;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的统计工作;落实本院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本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兼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检察人员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3、侦查监督

职责:负责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开展刑事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开展侦查监督。负责“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和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

4、公诉科

职责:负责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依法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审查决定是否追诉;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或提请抗诉

5、民事行政检察

职责:负责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依法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探索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监督;探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开展对行政机关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强制措施的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6、刑事执行检察局

职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活动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活动及判处财产刑实行监督。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实行监督。

7、控告申诉检察科

职责:负责受理和接待举报、控告、申诉和投诉;负责本院群众工作;办理本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8、司法警察大队

职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参与搜查;执行传唤;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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