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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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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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深入贯彻“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体现司法文明关怀,泾源县检察院主动作为,拓宽救助渠道,加强与民政、教育、学校联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护救助工作。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经济上给予救助,生活上给予帮助,学习上给予指导,心理上给予关怀。
2018年9月,泾源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的丁某因过失行为致其丈夫死亡被羁押,其年仅1岁的儿子无人抚养,暂由丁某的父母照看,生活陷入困难。故意杀人案件中的虎某某将妻子杀害被羁押,其正读初中的14岁的儿子成为事实孤儿,无人监护、生活困难。
承办人在办理案件中,通过调查走访,全面了解到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后,积极与两名未成年人所在的村委会、乡镇和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上述两名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确保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具有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乡镇、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响应,及时为两名未成年人申请了低保、孤儿证,使他们经济上得到救助,生活得到保障。同时,泾源县检察院向其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让学校、老师对其多加关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其心理健康,同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资助,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检察官叮嘱小虎,司法关怀从不缺席、社会关爱一直都在,勉励他刻苦学习,好好生活,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泾源县检察院在积极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同时,将未成年人关护与心理治疗、社会帮助等多元化救助方式有机融合,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