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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郭文仓等8人涉恶案
2020-08-17    来源:宁夏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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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7

8月6日,隆德县法院对被告人郭文仓、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雷刚、孙亮、仇彦宁、仇彦兵犯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郭文仓、剡文举、丁福宝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郭文仓、剡文举、党李凯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郭文仓犯赌博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郭文仓纠集被告人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雷刚、孙亮、仇彦宁、仇彦兵,有分有合多次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并在赌博过程中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用于赌博。后被告人郭文仓纠集被告人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等人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殴打、威胁等手段索要债务,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郭文仓还单独实施了赌博、故意伤害等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文仓纠集被告人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雷刚、孙亮、仇彦宁、仇彦兵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后郭文仓、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等人有分有合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威胁等手段索要债务,并在公共场所,借故生非,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逐渐形成了以郭文仓为纠集者,剡文举、丁福宝、党李凯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郭文仓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以犯开设赌场罪、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130000元,并对被告人郭文仓等人非法所得67800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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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