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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隆德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2022-08-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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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隆德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8月19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八次集体学习会议,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党支部委员参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贤儒主持会议。

 

学习共分五个专题进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中,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部分篇目;在“‘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专题中,原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部分篇目、新华社播发的主题报道《习近平的山海情》以及梁言顺对学习《习近平的山海情》作出的批示精神;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下卷)》《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等重要书目,传达学习了上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

同时,会议继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辅导读本》部分篇目;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2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交流了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科学方法的领会,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笃信笃行,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结合学习内容和检察工作,会议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做到“政治上过得硬”。中心组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加深检察人员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扛起使命、关键在人,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使讲政治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体现到做好每一件事、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具体行动上,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能力保证、作风保证。

坚持工作统筹,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在检察机关走深走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的最新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固原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开展好“大讨论”“大实践”,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有创新和亮点,持续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等检察工作,切实把活动成效转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践。

坚持守土尽责,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党组书记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条线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要自觉担负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责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的教育宣传,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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