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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未来】隆德县检察院办理首起“事实孤儿”监护权变更案件
2025-06-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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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困境儿童是儿童中的特殊群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称“事实孤儿”,是“特殊”中“特殊”,“困境”中“困境”。  

  今年以来,隆德县检察院聚焦上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攻坚年”部署要求,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作为履职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尝试,力求有所突破。近期,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小雨(化名)的特殊情况,经审查调查,已依法支持起诉,让“应保未保”儿童“应保尽保”,走出困境。这也是隆德县检察院办理的首起该类案件。

  2018年小雨因父母产生矛盾后其母离家出走,后又因特殊原因失去了父亲的监护,一直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后虽经人民法院判决由其母抚养,但其母因为重病和经济原因无力抚养小雨,几经周折,小雨的事实无人抚养状态一直持续。检察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并向人民法院和小雨居住地核实了小雨母亲重病及经济条件差,无条件行使监护权这一情况,确认了小雨符合“事实无人抚养”的认定条件,决定开展支持起诉,变更小雨监护权,让社会福利机构专门抚养,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顺利完成学业。

  对待困境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心。现实生活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存在发现、认定和申请难的问题。检察机关一家力量有限,掌握的困境儿童数据基本来自“四大检察”案件,信息量极少,发现这样的问题,需要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依靠教育部门、社会公益组织帮助,该案就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的结果。

  小雨案虽系个案,但检察机关绝不能就案办案。下一步,将通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尝试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关键信息,让问题在“个案办理”中转变为“类案监督”,努力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让未成年人在法治蓝天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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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