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质量建设年” 案管工作有作为
今年以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载体,从四方面着力,努力推动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当好数据大管家,检察业务数据监管更加有效。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业务管理的最基本要素,关系到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按照固原市院统一安排,本院认真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填录专项活动,由案管工作人员围绕案卡填录的重难点、易错点开展了一次全员培训,明确数据填录检察官的主体责任、检察辅助人员的填录责任、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开展常态化业务数据督查,编发督查通报4期,整治数据乱填、错填、漏填问题,数据填录进一步准确、规范,填录质量明显提升。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强化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对检察业务数据一月一分析,对业务数据中反映出来的异常数据、异常指标开展专项分析,撰写分析报告2篇。
二是深耕流程监控子系统,实现案件监管实时化。充分利用流程监控子系统系统自动排查功能,对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权利保障等各办案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于系统自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人工复核,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口头提示10余次,确保案件流程规范。
三是案件质量评查敢较真,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坚持案件管理评查与部门同步自查,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相结合,每季度对办结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摒弃评查案件“只评好不评差”的观念,评查通报见人见事见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对质量评查出来的问题,能整改的责令承办人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求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对评查出1件瑕疵案件,将评查结果移送政治部及派驻纪检组,启动问责程序。
四是便民服务更周到,服务群众更自觉。通过“两微一端”,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宣传律师互联网阅卷,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2件,实现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赢得律师点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0余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权运行,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