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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专题会
2023-03-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佩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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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3月29日上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参会,院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为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会上,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及区市县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通报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和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支部成员作了对照检查,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同时相互之间客观、全面地开展批评建议,随后全体党员对每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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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张贤儒同志对此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对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抓学习。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在学习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强化党建基础知识储备,熟悉掌握党建基本工作方法,做到底数清、基础牢、有亮点。普通党员干警要立足本职工作,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筑牢思想基础、转变工作理念、强化担当作为,做到讲政治、勇担当、善作为、守底线。

  二是抓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把思想入党教育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严格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抓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和“三强九严”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严落实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步骤和规定程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更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推动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抓创优。紧紧围绕自治区“五型”模范机关建设和县委“六盘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按照“两个结合”的要求,抓实党建与业务融合,抓实与两个帮扶村和一个社区的党支部联建和双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向先进党建机关学习经验做法,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和视野,促进我院党建工作争先创优。

【作者】:刘佩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