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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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是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溯源治理、能动履职的重要实践,也是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创新。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积极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的工作要求,4月12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就陈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听证员、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活动,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也参加了此次公开听证,听证之前还向社会发布了公告,确保真公开、真透明,让检察办案经得起围观和质疑。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贤儒主持了公开听证会。
本案中,陈某因日常工作琐事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本院拟作不起诉决定,因案件当事人系同事关系,为了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能够和谐相处,也使检察机关的决定经得起检验,承办检察官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分析说理,阐明了拟不起诉理由。听证员、值班律师分别就该案相关问题向侦查人员、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对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一致同意拟不起诉决定。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充分的肯定,认为通过公开听证可以化解矛盾,同时能够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体现了检察“温度”。
最后,张贤儒检察长对听证情况进行了总结,表示本院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公开听证情况,依法作出案件处理决定。他还结合本案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指出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今后遇事要遵法守法,遇到矛盾纠纷要冷静处理,避免激化矛盾的做法,防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两名当事人一致表示今后会好好相处,并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及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既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做实做优人民至上,也是增强办案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重要举措,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办案的监督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今后,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