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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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反诈人民战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范诈骗意识和能力,近日,隆德县委政法委对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童某某等6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组织观摩,全县党政各部门、各乡镇平安建设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网络通讯运营机构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旁听审理,接受反诈宣传教育。
庭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围绕具体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规范高效,旁听人员严肃认真,凝神聆听。鉴于本案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对童某某、梁某某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刑期。6名被告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庭审结束后,为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进行了现场普法,向旁听人员介绍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意义,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电诈”典型案件向大家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惯用的手段,最后承办人再次提示旁听人员谨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的“三步一多”原则。
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开展反诈人民战争,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反诈宣传,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以实际行动纵深推进防诈反诈斗争,让人们切实提高反诈意识,构筑全社会共同反诈“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