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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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效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隆德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夯实管理基础,对单位固定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盘点,推动固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名称、型号、价值类型、数量、部门使用人以及存储地点情况进行清查并及时更正数据。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对新购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建立资产卡片,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质效。办公室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压实各资产使用部门“谁使用谁负责”的资产管理理念,强化“人人管资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各项要求,做到及时跟进人员岗位调整、退休调离等变动情况,做到物随人走、人离物回,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提升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质效。
三是全面清查盘点推动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摸清了底数,各部门也对各自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做到了心中有数。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下账处置,截止2024年12月,先后报废处置了5批,共计793件,进一步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为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