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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检动态】“检察蓝”+“巾帼红”为困难群体点亮司法救助之光
2025-04-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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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近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协作通过检察司法救助与妇联“两癌”救助政策对两名救助对象进行了救助,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中发现,未成人张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至本院综合业务部门。经综合业务部门调查,2018年陈某某与张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婚生女张某由其母亲陈某某抚养,由张某某每月支持抚养费。调解生效后因张某某无力支付抚养费,截至2024年底未给付的抚养费已达4万余元。抚养人陈某某患有宫颈癌,手术后无法务工、务农,家庭主要靠低保等社会救助生活。张某今年15岁,正在上初中,抚养费保障不到位已对其生活、学习造成了不利影响。

  隆德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张某系未成年人,属国家司法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决定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针对陈某某疾病情况,启动检察机关与妇联协作机制,将此线索移送县妇联,妇联通过妇女“两癌”救助政策给予了陈某某救助金1万元。今后,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妇女、未成人合法权益保障,以能动履职做实、做优民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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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