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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2018-07-06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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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027日在利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利通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发生深刻变化的五年。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利通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利通区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密围绕大局,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科学思路引领检察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调整完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先后研究出台了《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滨河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服务利通区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始终做到检察工作和大局需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合拍,提高服务前瞻性。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8人、起诉108人。着力打击制假售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人,起诉12人。着力维护金融安全、经济稳定,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人,起诉46人。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办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结合办案帮助企业健全防范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落实从宽处理政策,在全市率先推行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检调对接、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室,对全市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落实社会调查、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与35名失足少年结对帮教,帮助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坚持以监督促管理,注重结合办案发现治理漏洞,就粮食直补、家电下乡、校园周边安全等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平安环境。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密切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整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坚持依法、准确、严厉予以打击。五年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05件1790人,提起公诉2182件2977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58人,起诉543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76人,起诉925人;批准逮捕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4人,起诉706人;批准逮捕涉毒涉赌犯罪421人,起诉409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根据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抓办案数量、提办案质量、增办案效果上狠下功夫,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突破发展。五年间,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9件50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0件19人。立案案件提起公诉48件80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9件66人。案件侦查终结率、移送起诉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居全市前列。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全区全市率先开展“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建立“工程合同、廉政协议”同签工作机制,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加大个案、专项、系统预防力度,开展警示教育51次,案件分析15件,发检察建议20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64次。组织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题材微电影,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奖。每年向区委呈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率先在全市制定刑事立案跟踪监督、侦查机关不立案、撤案、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备案审查等制度,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五年间,共纠正侦查违法和审判违法31件,提出检察建议26次,立案监督123件174人,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28人,纠正遗漏罪行39人次,抗诉22件,法院改判15件。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连续三年居全区全市前列。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创新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类案监督工作。五年间,共受理申诉案件 257 件,提请抗诉11 件,法院改判 6 件。加强督促起诉,协助有关单位收回国有资产1229万余元。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与22家行政单位达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协议,9家行政执法单位建成信息共享平台,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3件,公安机关审查后全部立案侦查。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件260件,接待群众来访203人,均得到妥善处理。完善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机制,针对执法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三、强化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五年间,先后就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检察、“两法”衔接等工作情况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加强代表联络,诚恳听取意见,及时梳理,认真改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工作运行情况。连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规范司法。共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387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83份,提升了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内部监督。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定等,用规范的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了议事决策水平。认真落实干警行为规范、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人、财、物、事、案、车”等管理工作均有章可循、井然有序,营造了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激励人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素质

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干警保持了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和廉洁的基本操守。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规范设置党团活动室、健身房和阅览室,建成文化长廊,开展道德大讲堂、“立院训树院风”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发挥了检察文化价值引领、形象塑造、精神聚合的积极作用。坚持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活力。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改革动员、方案制定、资产清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员额制管理检察官的遴选工作,经过实绩考评、民主推荐、党组综合评议,共有28名人员首批进入员额。坚持抓好检察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以专业化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战略。积极开展“业务大学习、素质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检察业务学习年”等活动,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检察队伍呈现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良好局面。先后有26名干警获得区、市“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青年检察人才”等称号。坚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转变年”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廉洁从检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切实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采取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自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规范司法。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办公办案用房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年”活动,举办“数字检察”竞赛,对局域网进行分级保护改造,完成政法专网、控申远程接访系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案件公开系统安装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经过五年的艰辛努力和扎实工作,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推进工作的思路清了、干事创业的劲头足了、选人用人的风气正了、执法为民的形象好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区先进集体”、“全区双先集体”、“全区巾帼文明岗”、“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在全市基层院业务考核中连续多年排名第一,有45名个人受到利通区以上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干警的集体智慧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此,我代表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利通区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的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理念、能力水平、纪律作风与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还有差距,高层次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利通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腾飞发展的重要五年,也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利通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利通区委制定的“1256”总体思路和“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个利通”的奋斗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打造一流基层检察院,努力为利通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融入大局、服务发展。面对“十三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强化检察职责担当,用优质的检察服务护航利通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等法律监督手段,促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得到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全力服务改善民生,重点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司法办案,确保全面履职、规范司法。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方针,重点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全面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司法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职。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促进行政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强化改革创新,确保稳中求进、实干高效。在落实司法改革中,始终把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放在首位,做到稳中求进、实干高效。重点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项目,努力做到吃透吃准上级院改革精神,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切实用创新的思维和措施来解决业务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工作长久科学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紧盯“两个责任”不放松,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守住队伍建设底线,用铁的作风打造过硬队伍。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检察队伍的分类管理与专业培训,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培训,不断增强检察干警专业化素能。

五、强化宪法意识,确保司法为民、公正执法。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按照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拓宽接受监督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诚恳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抒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五个利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2、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4、“两法衔接”:指由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能实行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5、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6、五个利通:富裕智慧利通、和谐魅力利通、生态美丽利通、包容开放利通、幸福平安利通。


【编辑】: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