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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幌子骗老乡 组织传销被判刑
2018-11-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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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打着幌子骗老乡   组织传销被判刑
一起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涉案人员广且案情较复杂的传销组织案件,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5个多月的缜密审查,对主要成员曾某和阳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灵武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判决曾某、阳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七千元和五千元。

湖北省十堰市曾某和阳谋通过老乡介绍,先后到灵武市加入以湖北省十堰籍人员为主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累计份额的发展模式和“五级三阶制的等级晋升规则,要求参加者购买5-10份份额获得加入资格(10份33500元,50元手续费)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并按照加入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关系,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通过传销活动大肆骗取钱财。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曾某和阳某积极行动,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开展阳光扶贫工程”短期移民等名义,以高额回报相诱惑不断介绍、游说亲戚、朋友及老乡来到灵武加入其中。两人自加入传销组织以来,通过带新人转老乡、转灵武城,鼓励新人加入传销组织,为预备加入传销组织的新人联系申购,并负责给下线传达开会、学习事宜,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分别达到42人和41人,且层级均达到三级以上,在体系中均存在管理行为,二人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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