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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检察院 多举措部署扫黑除恶活动,保障灵武人民安居乐业
2018-11-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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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灵武市检察院

多举措部署扫黑除恶活动,保障灵武人民安居乐业

 

近日,宁夏法学会公布《关于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申报的《农村黑恶势力如何“打早打小”》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结项,并经评审获良好等级。此次青年课题研究成果是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为推进今年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举措。

该青年课题组由该院4名一线青年干警组成。他们根据本地区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调查研究近年来宁夏地区办理的该类案件以及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的统计数据,充分分析了该类案件的特点与形式,认为宁夏地区涉黑类案件少,涉恶类案件多,且多为农村涉恶案件。根据这一特点性质,该课题组提出关于办理、预防此类“小恶”案件的具体策略,为预防及办理本地区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指导意见。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对扫黑除恶相关基础理论进行支持的同时,还针对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普遍存在的衔接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在此次专项工作中,公检法三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从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形成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合力。95日,灵武市法院、灵武市检察院、灵武市公安局三家在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签署了灵武市《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联系机制,形成了公检法三部门联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拳头”。

同时,在办理具体涉黑案件的过程中,灵武市检察院对存在涉黑涉恶案件嫌疑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成立两个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由检察长亲自坐镇任专案组组长,统筹案件办理全局,选拔精兵强将提前介入公安调查,引导侦查工作方向,规范侦查行为,指导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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