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检察院批捕两名云联惠骨干成员
近期,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云联惠涉嫌传销犯罪进行打击。2018年5月13日,灵武市公安局决定对灵武市云联惠网络科技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并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某及法人代表韩某刑事拘留,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俞某、韩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二人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俞某发起成立了灵武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韩某系该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负责宣传推广云联惠平台,让个人或者商户成为云联惠会员,并在联盟商家消费,推荐人获得白积分奖励,白积分按照相应比例兑换成红积分,红积分可提现。
截止案发,犯罪嫌疑人俞某利用云联惠平台发展下线6215人,直接下线43人,下线层级有16层。犯罪嫌疑人韩某利用云联惠平台发展下线743人,直接下线51人,下线层级有11层。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俞某、韩某以云联惠平台消费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推荐人可获得被推荐人消费的返利提成,引诱参加者继续推荐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均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