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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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与法院、劳动监察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帮助杨某某等11名农民讨回拖欠的劳动报酬。
2022年4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宁夏某物业服务公司拖欠10余名员工6万余元工资不予支付,员工集体向银川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的线索。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多次协调处理,物业公司经理马某某承诺于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后,马某某交付现金20000元,但仍下欠42904元工资未予支付。11名员工均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在物业公司从事保洁、保安、电工等工作,部分因拿不到工资已辞去了工作,生活陷入困难,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工资,但因不懂法律,不知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故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获得线索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沟通协调,经过多次调查、问询,帮助11名农民工补充、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在征求申请人同意并依法对案件进行严格的综合审查评估后,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程序帮其维权。为尽快帮11名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达到“情法兼顾、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敞开“绿色通道”,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配合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宁夏某物业公司承诺于6月30日前优先一次性付清所欠11名员工工资,并进行了司法确认。7月1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将拖欠的4万余元工资筹集到位后及时向11名农民工进行了发放,双方冰释前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喜人一幕。
人民检察为人民,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抓好“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拓展支持起诉领域,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民利方面展现检察担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传递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