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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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增强司法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对金某某诉郑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沙晨红主持,邀请新聘任的听证员,灵武市人大代表王学礼、宁夏灵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帅、宁夏法秀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艳担任本案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诉讼过程和法院历次审理情况等作出了详细全面介绍和说明后。参加听证的双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了诉讼争议事实及理由,并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及其依据。与会听证员通过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并就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结合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经过认真讨论后最终形成了一致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下一步作出审查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听证会结束后,案件当事人表示公开听证不仅丰富了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过程的认知,更为他们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提供了一个平台。这种公开透明的办案方式获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听证员也表示,检察机关办案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充分体现了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本次公开听证是本着“应公开、则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办案原则,用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实现司法为民保驾护航。
今后的工作中,灵武市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打造“制度化操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的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模式,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精准度,实现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