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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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青年检察干警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的青年队伍。7月18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薪火青蓝”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动员会暨第一次集中学习,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总支书记常玉凤同志作动员讲话,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薪火青蓝”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施方案》进行了系统阐释,详细解读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目标任务和学习计划等重点内容。随后,常玉凤同志代表院党组和党总支作开班动员讲话,指出基层检察事业的发展在青年、希望在青年,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平台不仅为青年干警提供共同学习、交流思想、增进团结的机会,更有利于激发青年干警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活力。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倍加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将个人理想融入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事业中,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要立足本职、埋头苦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行动。要严于律己,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集中学习活动中,全体成员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观看了年轻干部警示教育片《你以为》等内容。会上,三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一致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中,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灵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薪火青蓝”寓意着检察精神的传承与延续,象征着青年检察干警在前辈的指导下,接过时代的接力棒,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检察事业。此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推荐、政工部门把关的36名优秀青年干警组成,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包括青年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等组成。学习小组根据全院青年干警个人兴趣爱好和业务工作内容等特点,打破内设机构界限,跨部门组建。通过建立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引领导学、宣讲辅学、共建联学、参观见学、调研助学、实践促学等八种学习模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为青年干警搭建一个集理论学习、实践探索与能力培养于一体的平台。
近年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检察干警的培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此次组建“薪火青蓝”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是院党组为深入践行“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工作理念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化“薪火相传、青出于蓝”人才队伍建设品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年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青年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