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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中心接待首问首办责任制
2022-07-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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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案管中心接待首问首办责任制

 

    首次接待来访群众的干警,即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处理群众来访事项,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问题。

一、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群众必须文明热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首问责任人在接待中,对于职权范围内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办理,让来访群众满意。

二、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向群众说明理由,并将办理结果三日内及时告知来访群众。

三、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联系有管辖权的部门负责人协助解决,并在限期内答复来访群众。

四、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群众,应坚持起立、微笑、让座、倒水等文明用语和举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

五、首办责任制遵循以下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注重效率,讲求实效;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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