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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 送法到家——法治副校长进乡村学校
2022-05-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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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最大程度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引导农村家庭家长重视“依法带娃”理念,帮扶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银川市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社工们共同开展“‘未’你而来  送法到家”法治副校长进乡村学校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官和社工们带着留守儿童调研问卷、《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单、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给全校学生精心准备的普法笔记本来到距离灵武市42公里的白土岗小学,为该校86名家长和学生送上《家庭教育促进法》。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洪俊峰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何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教什么、怎样开展家庭教育”三个问题为引导,结合办案实践中的大量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长们宣讲家庭教育“九大方法”,向“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行为亮出红牌,为家长们“依法带娃”提供了明确的检察指引。并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以亲子关系为切入点,引导家长们要既履行“养”的义务,又履行“育”的义务,发挥家庭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刘淑华用专业的知识、亲切的话语、生动典型的视频案例、现学现问的抢答环节,从立法背景出发,结合立法目的、要求、责任等多方面就《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家长们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明确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强调了对未成年人应该同等对待,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引导家长们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和谐、文明的家庭氛围。

    洪俊峰副检察长在活动后表示:“我们平时都在为学生上法治课,但是没有人给家长上课,此次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能为家长们,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学校学生的家长们上一堂课,让家长学会依法带娃,我觉得很有意义。我院目前有18名法治副校长覆盖了灵武市各中小学校,很荣幸我也是这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法治副校长“‘双重身份’意味着‘双重责任’,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用法律之手教会孩子们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法治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本次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向乡村建设供给了法治营养,激发了乡村儿童学法兴致,补齐了农村家庭教育短板。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当好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做好未成年人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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