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谢谢你们把我们的事情放在心上,这么快就把我们的事情解决了……”近日,李某某等一行7人来到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干警赠送锦旗,并表示谢意。
2019年,李某某等7人到平罗县红崖子乡务工,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他们经济损失33.5万余元。因赔偿款迟迟未到,李某某等7人到平罗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该问题,平罗县检察院干警经走访调查,发现被告人无力承担巨额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同时认为李某某等7人的情形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仅用5个工作日便完成审批、拨付资金工作,向7位受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3万余元。
这是平罗县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有效维护本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缩影。
近年来,平罗县检察院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平罗县检察院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把批捕起诉关,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侦查、立案监督力度,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

同时,平罗县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结对帮扶活动中,深入红崖子乡红翔新村,了解和掌握25户帮扶对象在家庭构成、资源状况、产业发展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帮扶措施,落实帮扶物资约13万元。
平罗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县域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