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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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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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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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起涉养老诈骗案的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1万元,为被骗老人送去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该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本院办理的首起涉养老诈骗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案,6名救助对象均为年近六旬的老年人。
案情回顾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尤某某虚构其能帮忙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马某某、杨某某等9人财物共计775000元,后尤某某向杨某某退赔8万元,其余8人的695000元未退赔。尤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现正在服刑。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本院认真梳理已判决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发现该起线索后,主动跟踪法院涉案款项追缴情况,发现因尤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涉案财产未追缴到位的情况后,承办人员到被害人住所地主动了解涉案被害人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得知6名受骗老人因该起案件被骗光家中所有积蓄,有的甚至欠下外债。老人们本想用全部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办理养老保险,让自己或妻子老有所依,不想不但事情没办成,反而丢了自己的“养老钱”,不仅财产受到损失,心灵也受到沉重打击,部分家庭还因此引发矛盾。该6人均为农民,田地收入较少,因年龄及身体原因无法外出打工,现家庭生活困难。本院立即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审批向6名受骗老人共计发放1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该笔资金不仅缓解了实际困难,也抚慰了老人们的心灵创伤。
司法救助金发放当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立栋亲自接待6名老人,向受骗老人讲解养老诈骗常见套路以及如何识别防范,提醒老人办理相关事务一定要到国家设立的正规机关单位,切勿相信他人“关系”、“门路”,不给骗子可乘之机,让骗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叮嘱老人们要积极面对生活,要相信党和人民政府,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警醒身边的群众。
该起司法救助案仅是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能动司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本院将在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能动履职,采取各项有力举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