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平罗县院 > 检察风采 > 正文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上讲台深度解读检察机关“三同步”工作原则
2019-07-15    来源:政工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7-15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上讲台

深度解读检察机关“三同步”工作原则

 

7月15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钢就检察机关如何运用“三同步”原则为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场业务讲座,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张钢副检察长结合《检察机关“三同步”工作操作手册》,为大家重点明确“三同步”责任分类、分类分级、启动时间、工作流程。他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三同步”原则,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过程中,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现实需要出发,做好“三同步”工作,确保平罗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对“三同步”工作理念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干警运用“三同步”工作机制的能力,确保干警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时,始终以依法办理为前提,及时回应为关键,以社会面管控为保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编辑】:
【来源】: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