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平罗县院 > 检察风采 > 正文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汇报材料
2019-12-23    来源:政治部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12-23

立足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真情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汇报材料 

近年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署,以“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在全院各民族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四个坚持”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思想站位。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坚持宣传教育,筑牢意识根基。利用全院大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科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遨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立功同志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为主题做专题授课,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在思想上不断筑牢检察干警民族团结意识。坚持典型培养,发挥榜样的力量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与评选优秀检察官、先进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选表彰工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坚持互帮互助,创建民族团结大家庭。全院警始终将“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作为座右铭,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增进干警之间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晚会、知识竞答、书画展等活动,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通过观看影片、座谈讨论、现场观摩、学习先进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珍视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

、立足“三个重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把批捕起诉关,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6件193人,批准逮捕127人,不批捕5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7件260人,提起公诉229人,不起诉17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抽调精力量成立专案组,深入排查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案件线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信息互通机制,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办理力度。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近年来办理后未息诉、受理尚未化解以及集体访等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国“两会”、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建成12309大厅和网站,启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服务热线,推行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信访46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8件。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侦查、立案监督力度,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监督撤案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改判2件。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1件,有效的维护了本地区民族团结稳定。

三、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检察作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起诉5人,努力维护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探索服务非公企业新路径,成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在平罗工业园区设立派驻办公室,实行每周下企业制度和检察长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协调解决企业涉法问题,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树立民本理念,致力守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恩想,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城(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围绕黄河平罗段第三、第四、第五排水沟水质问题、县域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小饭桌”食品安全等问题以及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保护等,积极走访调查,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22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24份,收到整改回复19份,追回国有资产128万余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了何某某等3人滥伐林木、顾某某污染环境等案件。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办理18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偿工资43899元。

四、和谐共融搭建检民“连心桥”

法治“六进”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围绕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等,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庄。根据举报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不同主题,制作宣传手册和横幅,拍摄《以爱的名义》《我与宪法》微视频、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联合石嘴山广播电台开播“以案说法”节目,主动向检察日报、宁夏法治报等报刊投稿,建成“两微一端一网”全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讲解法律政策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选派10名领导千部兼任部分学校“法副校长”,在县职教中心开展“法庭实践日”活动,在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针对校园安全、疫苗安全、未成年人进网吧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监督健全管理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对帮扶,共建民族和谐。深入陶乐镇红翔生态移民村,了解和掌握25户帮扶对象在家庭构成、资源状况、产业发展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帮扶措施,落实帮扶物资约13万元跟踪扶持了“小赫饼子店”“兰主麻蘑菇种植基地”“长清油坊”等一批创业项目,根据帮扶户不同的年龄段和掌握的劳动技能,积极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农业合作社等单位联系,解决就业问题,如联系赫明生儿子赫阿旦到庙庙湖浙商投资服装厂就业、联系马三成儿子马万红、兰主麻儿子兰万生等7人到精细化工基地厂子就业上班等,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定期走访掌握帮扶户生活情况,为贫困户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发放冬季务工津贴、采暖补贴等,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教育帮扶款,购买书桌、台灯等学习用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拉近与他们的距离。走访慰问,情系特困群众。在阳光社区开展“大手拉小手,圆梦徵心愿”活动,将书包、文具用品、书籍等爱心物资送到贫困孩子手中,向帮扶解困对象商仁乡八顷村赠送篮球架1对,为困难家庭送去教育帮扶金以及生活用品等,用爱心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每逢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联系村(社区)的各族老党员、老干部和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协调公安和村委会为孤寡老人落户、翻建新房,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心中。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
【来源】: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