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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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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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朋友们、家长们:

你们好!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尤其是性侵害、校园欺凌,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都做了哪些工作?
1、向平罗县妇联、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平罗县团委等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形成了专门针对女童保护的专项预防保护机制。
2、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宣讲周活动,联合平罗县教育局、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全县中小学老师及各培训班老师讲授“构建‘性’青春防线”的专项法治教育课。在本县10所寄宿制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及能力,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对县域内10所寄宿制学校的男女生宿舍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学校做好防护措施,已陆续开学。请孩子们与检察官哥哥携手共同努力,做到以下保护事项:
一、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要牢记“隐私部位不能碰”、“结伴而行不落单”、“小恩小惠不能要”、“娱乐场所不能去”等安全守则。
二、勇敢和家人沟通
我们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应对、正确处置,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和爸爸妈妈敞开心扉,告知他们你遇到的困难,当有人恐吓你、威胁你时,更要及时的告诉爸爸妈妈,而不是摄于威严,不敢沟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疫情还没有真正结束,小朋友们要戴好口罩,按时测量体温,不扎堆、不聚集,身体不适要早就医。
最后,祝小朋友们平安、健康、快乐!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