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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08-18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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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附件1
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及地方政法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宁夏财政厅 实施单位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307 302
    其中:财政拨款 307 302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4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全年办理案件数量 10 1800件 1742件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完成各类检察业务工作 5 ≥99% ≥99%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指标2:案件办结率 5 进一步提高 99% 5
时效指标  指标1:确保办案时效性 5 ≤3个月 ≤3个月 5
 指标2:案件上报时限 5 ≤15天 ≤15天 5
成本指标  指标1:降低办案成本 10 根据预算控制成本 进一步节约办案成本 8 在保障正常办案的前提下,需继续节约办案成本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挽回经济损失 10 有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进一步提高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业务正常有效开展 10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 10
 指标2:维护社会安定 10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不断提升 8 全面审查认定事实,确保有罪之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之人不受追究,需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可持续性的维护社会安定 10 保障办案需求 不断提升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人民满意度 20 ≥99% 无投诉无举报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20
总     分 96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一栏中简要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今后改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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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