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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
2021-07-23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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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5月份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区街道、汽车站、医疗机构、商场等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发现无障碍遇“障碍”的现象屡见不鲜。公园公共卫生间没有无障碍专用卫生间,汽车站内无障碍卫生间未开放,有的道路未设置盲道,有的盲道被损坏长期得不到维修,机动车时常占用盲道,甚至有些电线杆就直接建在盲道上,一些无障碍设施反而成为残疾人出行的障碍。

7月16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就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商议,听取各方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以及残联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秀红领学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白海涛领学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康复中心主任曹玉芝通报了《平罗县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线索清单》,我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杨学松对案件立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介绍,并向相关行政机关人员送达了《立案决定书》。

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白海涛表示,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事关每个公民有特殊需求时的应急保障,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平罗县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希望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够引起各部门重视,科学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无障碍环境建设。

行政机关与会人员表示,为残疾人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义不容辞。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将积极履职,做好规划,加强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打造好无障碍环境,努力让建造的无障碍设施为更多的人服务,切实增强特殊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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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