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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检察理论调研
第8期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编 2022年3月22日
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
党建与业务融合问题的思考
杨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联动、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值得我们深思与探讨。
一、新时代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重要性
(一)党建与业务融合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当前,正处于“十四五”的开局起步,检察工作要想深度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离开业务讲政治,政治就是空的,离开政治讲业务,业务就缺乏灵魂,就会出现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现象。因此,在部署落实检察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就要把握好政治因素、落实好政治要求,自觉把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融为一体。
(二)党建与业务融合是发挥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的必然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政治引领是关键,基层基础工作是载体。党建与基层基础工作是一体两面,党的建设是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检察业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抓好业务工作,不可或缺党建工作的指导,确保检察工作推进的政治方向;党建有党建的优势,业务有业务的特点,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同步提升,各项监督职能充分协调履行,实现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新时代党建与业务融合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思想认识仍存在“模糊性”问题。由于党建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业务工作主要是做具体事物,因此一些干警的思想认识停留在党建工作是“虚功”,“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部分党务工作者、党员对检察中心工作不了解,对检察业务工作如何与党建结合,如何体现党员的作用思考不深。
(二)党建与业务融合存在“两张皮”问题 。对党建工作如何融入具体业务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没有很好地去研究,措施、责任不够到位,载体、形式缺乏创新。抓党建主要放在发展几个党员,组织几次学习,传达几个文件等方面; 抓业务工作过多强调业务要求,忽视了党建对业务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
(三)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宣传导向存在“片面化”问题。在检察工作宣传、先进典型选树上,重业务的特征较明显,突出党员先进性的宣传不够,没有真正树立“把干警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的先进分子”的理念。
(四)党建与业务融合统筹上存在“慢一拍”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应当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但实践中,存在党建节奏慢的情况,特别是业务部门重视业务指标完成的速度与效率,忽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还有部分同志认为党建工作有政治部门、党支部、党组书记来抓,对待党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五)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式方法存在“老一套”的问题。实践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激励约束机制、党建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党建促业务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开展组织活动往往局限于“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在发挥党建促业务上,缺乏针对性、目的性,生动性、趣味性不够,吸引力不强。
三、推动新时代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解决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结合不实、融合不深等“两张皮”问题,关键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协同发力,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一)在思想认识上谋融合。切实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必须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不动摇,办理的每起案件,处理的每件信访,都应清醒认识到政治机关的属性,充分考量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公开听证工作等等,都直接检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智慧,直接检验着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能力。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坚持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贯穿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去,自觉扛起服务发展之需、参与“中国之治”等重大历史任务,在助力疫情防控、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中,展现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本色,争作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的表率。三是强化“党建管总、业务支撑”的意识。实践中,一些业务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理想,表面上是能力问题,本质上是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开展工作,没有把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起来。一些检察业务推进效果好的单位,往往党建工作都抓得比较实、比较好。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重视党建,就能实现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有机统一。
(二)在工作机制上保融合。重点抓好三项机制:一是工作指导机制。注重案例指导,深入落实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争当业务能手、争创品牌工作”活动,发挥记功表彰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导干警在党建与业务融合中求极致、创品牌。二是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各方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改进提高,全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通过内外监督制约,切实推动形成党建和业务融合的长效和常态。三是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考评工作部署,通过抓实做优考评工作,把上级决策部署传导至部门、压实到每位工作人员,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之中,把 “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评选先进党支部要充分考虑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成效。
(三)在工作能力上促融合。着力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高政治能力。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局的高度认识问题、把握本质、解决难题。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都要善于从政治上考量,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畏艰险、坚定推进。二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实践证明,紧紧依靠群众,检察工作才会取得好的效果。比如,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这对我们的群众工作能力也是重大考验,需持续提升。三是提高抓落实能力。坚持把抓落实作为贯穿检察工作的主线,创新工作载体,打出“党建+业务”的“组合拳”,有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检察机关落实落地。提高抓落实的能力,需要我们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水平、改进工作作风。